EB-1C跨国高管绿卡签证要求、申请过程和处理时间
什么是EB-1C跨国高管签证?
EB-1C签证是第一优先类签证中的第三类就业签证中的一种。每年,在移民局每年获批的4万份EB-1签证中,大部分获批的是EB-1C签证。EB-1C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的管理人员或高管。如要获得EB-1C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一家与美国企业有关联、分支关系,或母子公司关系的公司中工作过满1年。除此之外,你就职/曾经就职的公司必须与你将在美国工作的公司被同一个实体控股。EB1C申请程序冗杂,建议申请人与拥有充分EB-1C经验的移民律师合作。
EB-1C: 高管vs管理人员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说法,高管被定义为负责监管大型公司的人员,必须能够独立监督管理团队,并在没有别人主管自己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决策。管理人员则是指管理一组员工并管控他们的任务、工资和雇佣关系(雇佣和解雇)的人员。EB-1C签证要求雇用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是国外公司的附属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该机构必须与美国有实际的业务往来。
EB-1C申请人和雇主资格
如要获得EB-1C签证资格,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在申请签证前3年中,有1年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过。或
· 如果你已经在为替您申请签证的美国雇主工作,必须有最新的非移民许可。
· 你必须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
· 如果你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过,必须在该海外机构担任过管理或高管职位。
EB-1C签证的申请人是公司,这意味着签证申请者本人并不是申请人。美国雇主将是你的申请人,你是受益人。为了让雇主帮你申请签证,美国雇主本身也必须满足EB-1C的要求:
· 雇主必须在美国营业至少一年
· 雇主必须与你在美国以外工作的公司和/或企业有专业可靠的关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
· 雇主必须有意向聘任你在美国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
与EB-1签证的其他子类一样,EB-1C签证不需要DOL劳工证书,又称为PERM劳工证书。
EB-1C申请期间可以更换雇主吗?通常,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为你申请EB1C的雇主必须是雇佣你的公司。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可以更换雇主:你在I-140表格被接受后跳槽到同一行业或同一职业的另一家公司,或者你的表格I-485申请已经等待了6个月以上。
EB-1C签证所需证据
如上所述,EB1C签证要求你和雇主都满足申请的相关要求,可以通过提交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的形式进行证明。申请时必须提交相应证据,包括一份来自你或雇主的声明,证明你们都符合EB-1C的要求:
· 证明你具备高管或管理人员能力的文件。一般来说,一线主管不被认为具有管理能力,除非你具备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如果有,主管职位也可以证明你的管理和/或行政能力
· 工作邀请文件也应作为证据提交。这份声明应该包括行政或管理岗位的职责描述。不需要提供劳工证明,但是需要提供工作邀请
· 公司职位和公司本身的描述。这能够证明设置该职位的目的。详细列出管理人员或行政人员所监督职位的细则有助于了解管理职责和工作的重要性
· 你的简历
· 你的大学学历,如适用
· 雇主身份证号
· 证明你的雇主可以从优先日期开始支付薪水的相关财务文件
在填写和提交证据时,强烈建议与移民律师交谈。与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对你的文件质量会有很大帮助。
EB-1A、EB-1B和EB-1C有什么区别?
EB-1签证的三个子类之间的三个主要区别是每个子类的标准、申请人角色和优先处理选项。
EB-1A签证及要求
EB1第一优先签证的第一个子类EB1A是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非美国公民。有资格申请这种签证的人必须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的能力。这需要通过所获的国际或国内声誉来证明,符合以下标准: a)一次性成就奖,如奥斯卡奖或普利策奖; b)提供符合美国移民局10项标准中至少3项的证据。与EB-1B和EB-1C不同,有资格申请EB-1A签证的人可以自行申请。这意味着他们可以通过填写I-140表格自行申请。他们必须继续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工作,不需要就业机会,这就为他们在美国工作提供了更多选择。他们也不需要劳工证书。
EB-1B签证及要求
这类签证是给那些杰出的教授和/或研究人员的。要申请这个子类,一个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相应学术领域的研究或成就获得了国际认可。从事教授或研究员工作3年以上。这种特殊签证的另一个要求是,申请人必须是为了终身职位、终身发展或与终身职位相当的职位而进入美国。
申请人角色
与EB-1A和EB-1B签证类似,EB-1C签证不需要DOL劳工证明。但是,你仍然需要工作邀请证明。为你提供职位的雇主必须为你申请EB-1B和EB-1C签证。
优先处理选项
对于EB-1C申请人和受益人,不存在优先处理选项。符合EB-1A和EB-1B资格的人可以填写I-907表格,申请优先处理,在此表格中,优先日期的等待时间只有15天。由于EB-1C申请人无法选择此选项,与其他EB-1签证相比,可能需要更长的等待时间才能收到优先日期。
EB-1C签证流程
获得EB-1C签证有两种不同的方式:将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或通过领事程序。这两种选项都需要填写I-140表格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根据你的国家、申请签证(EB-1)的人数以及服务中心的表格数量,EB-1C签证的时间将有所不同。EB-1C跨国管理人员的审批时间通常为6个月左右,获得签证号码可能需要6个月到5年。
第一步是获得工作机会。你必须获得工作邀请才能获得资格,你的雇主需要作为申请人提交表格。
第二步是填写表格。雇主需要完整地填写I-140表格并签字。完成后,需要将所需的证据和付款(700美元)与表格一起提交。然后,雇主需要将表格以及表格的特定需求/要求发送到直接归档地址。
美国移民局收到表格后,你将收到优先日期。美国移民局会给你发送表格收妥通知。如有必要,他们会发送请求证据(RFE)。如果你没有收到RFE,则会收到他们决定接受或拒绝的通知。这个过程平均需要6个月,但具体时间取决于在申请时发送到服务中心的表格数量。
EB1C优先日期和最终裁决日期
优先日期是指收到美国移民局接受I-140表格并开始处理的日期。优先日期不会改变,这对你进入美国非常重要。EB-1跨国管理人员的处理时间最长可达6个月,但根据处理中心的表格数量,时间可能会更长。
最后裁定日期是签证号码的可用日期。一个重要的区别是这个日期是会变化的。最终裁定日期取决于你所在的国家有多少人申请签证,以及申请的签证类型。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一份签证公告。必须跟进此报告,了解你所在国家的最终裁定日期是什么时候。当申请签证的人数超过预期(日期被延迟,称为倒退)或申请签证的人数少于预期(日期被提前)时,就会出现日期波动。根据申请人数的不同,等待时间分别为6个月至5年。这只是预估; 可能会更快,也可能更久,这取决于各种变量。
一旦你的优先日期匹配或超过最终裁定日期,你就可以进入签证申请流程的下一步。
EB-1C签证:身份调整vs.领事处理
在你提交I-140表格后,雇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为你申请:从L-1A状态调整身份或通过领事程序在国外办理。
L-1A身份
美国移民局为临时员工发放L签证,有两类:L-1A和L-1B。申请EB-1C签证需要有L-1A签证,因为L-1A签证适用于在美国以外国家的公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的公司内部受伤人。这种临时签证要求从国外企业直接转移到美国的附属办事处。
获得L-1A需要填报I-129表格(非移民员工申请)。申请费是450美元。L-1A的资格要求如下:
· 在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连续一年在美国以外的合格机构中工作
· 要想进入美国,为你所在公司的分支机构或与你公司有关联的合格机构提供行政或管理服务
· 你还必须能够管理员工、公司和公司机构的较小部门。也应该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管理机构的高层职能。
一旦员工获得了L-1A临时工作签证,那么他们的雇主就会按照I-485表格申请身份调整(AOS),即注册永久居住登记或身份调整申请。申请费取决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年龄,是否需要支付生物识别服务费,或是否被接纳为难民。如要提交I-485以便申请EB-1C,你的雇主必须提交文件将你从临时非移民员工调整为永久移民员工身份。在为你提交申请之前,雇主必须证明他们已经为你提供了一份永久工作。
领事处理
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并希望你的雇主申请EB-C1,那么必须向当地美国领事馆提交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并采取必要步骤。这个过程有点复杂,因为它涉及到在当地国家的美国大使馆进行面试。在一对一面试中,领事官员会询问你是否符合EB-1C申请的所有要求。
你申请的方式取决于你目前是否在美国,还是你在填写I-140表格时居住在美国以外。
与彼岸移民律师合作
申请EB-1C签证非常复杂,需要勤奋、耐心和对细节的敏锐观察力。与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有助于你完成申请。有律师在你身边,指导你并审核所有文件可能会让结果更好。 彼岸律师事务所Xu Law Group律师具有丰富的移民法经验。我们可以帮助你申请EB-1签证,收集证据,浏览请求证据,并在整个过程中为您的申请保驾护航。
关于彼岸律师事务所:
彼岸律师事务所是位于曼哈顿的一家综合性商务移民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移民法和初创公司业务的集合领域。彼岸创始人徐律师擅长代理杰出人才类、创业类移民和公司架构业务。